引言 在保险合同制度中,“最大诚信原则”(utmost good faith)历来被视为保险法的基石。该原则最早由英国法官曼斯菲尔德勋爵(Lord Mansfield)在著名判例 Carter v Boehm(1766)[1]中确立[2],其核心理念是:与一般合同不同,保险合同是一种基于投机的合同,只有投保人掌握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,因此保险合同依赖投保人对事故的重要事实(material facts)进行申报[3],在此基础上,保险公司对风险进行评估。如果投保人没有申报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,尽管... [2025-06-22]